重返狼群读后感

时间:2025-09-05 21:18:15
重返狼群读后感15篇(必备)

重返狼群读后感15篇(必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重返狼群读后感1

从未想到要去读一本有关狼的书。朋友推荐李微漪的《重返狼群》,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尊重,便翻开此书,没想到被强烈吸引,居然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读完五十多万字厚厚的一本书,仅仅用了两天时间。

我没有见过狼,对狼的刻板印象都是从书本上来的:狼都是凶残、狡猾而且无情的。提到狼的成语没有一个是褒义的: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引狼入室等等。而此书中,作者笔下聪明可爱的格林(狼的名字)狼,完全颠覆了狼那可怕而卑鄙形象。

读完第一部后,心中念念不忘的是:格林重返狼群后是否能够适应野狼的生活?能否被完全接纳?有没有遇到心仪的`母狼?时时处处,不经意就会想起,就像牵挂自己的孩子。

《重返狼群》第二部出来后立马买来,两天废寝忘食的阅读,完全沉浸在作者描述的嗷星人的世界里,不敢落下一个字,太想从字里行间找到格林的影子。作者真挚的母爱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触动了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各种情感潮水般涌来,让人欲罢不能,泪眼模糊地读完了后半部分。

其实读第一部的时候也流泪了,是感动的泪水。感人至深的镜头:一是妈妈(作者)生病时,格林不仅日日守护,还把自己仅有的半只獭兔给了妈妈;二是妈妈身体复原返回獒场时,格林冒着被划破肚皮送命的危险,从高墙上一跃而下扑到妈妈怀抱中;最打动人的还是结尾时,格林恋恋不舍地离开妈妈,一步三回头地随狼群远去,那浓得化不开的亲情,让人不禁潸然泪下。

但是,总体上第一部的主旋律是欢快的。书中格林完全是主角,作者记录了他成长的点点滴滴,格林的聪明、调皮和成长,给作者带来的是成就感,给读者带来的是愉悦感。

读到第二部时的泪水是酸涩的,心头有一种沉重的压迫感。催人泪下的有对格林的孩子们因盗猎者的伤害非死即伤的心痛,有对盗猎者和死牛贩子的恐惧和愤怒,有对狼群和牧民恶劣生存环境的担忧。非常钦佩作者的大爱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了格林和狼群,为了若尔盖草原的牧民,为了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她和男朋友抛弃了城市舒适的生活,舍生忘死,深入草原,呵护狼群,常常命悬一线。

危险不是来自狼而是来自人,无道德底线的恶人。每每想到他们身旁怀揣打狗棒的盗猎者和站在他们身后手持弯刀的死牛贩子,背后便冒出一股寒气。

狼是为了生存而杀死牧民的羊,而且是老弱病残的那些;而人戴狼牙穿狼皮又是为什么呢?格林在生存都很困难的情况下,还送猎物反哺养育他的人类妈妈,让同为人类的我除了感动,还感到羞愧。

身为人类,我们能做点什么呢?

我们可能没有能力去呵护格林和他的族群,但若能放下人类的自私、自恋和自大,不打扰他们的生存,不购买他们的皮毛,就会少些凶残的杀戮,这个世界就会多些和谐。

读来不由得感叹作者的大爱、格林的睿智、恶人的无情、善良的无助和正义的无奈。作者:孙爱萍

重返狼群读后感2

《重返狼群》,看到这个题目,我瞬间想到了姜戎的《狼图腾》,狼图腾就讲述了一头野生狼被人类圈养,基本磨灭了狼性,用仅存的狼性,被铁链勒死的悲惨故事。难道作者要悲剧重演吗?翻开首页,看到作者被誉为“狼女”,我平静下来,期待着狼女养狼的故事。

父母双亡的小狼在无依无靠的情况下,用装死平静的耗时间,等待死亡。主人公李微漪想见见小狼,不惜长途跋涉,却发现所有的狼都死了。绝望的长啸让小狼崽子好像感受到了双亲的呼唤,结束了装死,睁开眼睛,获得了“重生”。主人公和男友为小狼做了该做的一切,给小狼足够的食物;给小狼自己的名字“格林”。可是,随着小狼越长越大,都市生活显然并不适合小狼,小狼孤寂的狼嚎也诉说着小狼的心事。于是,妈妈般的'李阿姨陪着小狼来到草原,过了长达九个月的半野人生活。最后顺利的让小狼重返家园。很辛苦,但她没放弃。她是善良的“妈妈”,热血沸腾,愿意给予他人关爱。狼就是狼,并非它类。

半狼半狗就不可能是狼,为了自己的孩子,她卷上铺盖,来到狼山,和小狼相依为命。在这段相处中,我愈发觉得狼并不是前人所说的“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的动物,他们的感情比任何食肉动物都丰富。有谁知道,小狼猎到食物,总会给亲狼剩下一些,这种爱,是我们的百善之首,有些人还做不到,就将狼视作可耻的动物,真好笑。

不管是李阿姨生病时候的野兔;还是狼山上不离不弃的提供肉食品;甚至是最后一次见面和拥抱,我都能体会到狼的一身热血。狼能揣摩出狼亲对他的爱,他们是很懂感情的动物。李妈妈尊重狼的野性,不像陈阵一位的掠夺。狼不管从生理还是心理来讲,都不是冷血动物,他们有着细腻的情感。

还好小狼碰到的是可以吃苦耐劳的李微漪阿姨,如果碰上一些纸醉金迷的暴利不良商贩,不知道你还要受到什么。李微漪阿姨是一位很睿智的女人,她把自己的爱,全发挥在小狼身上,那一种母性的温柔,填补了小狼已逝的双亲。其实并不是有奶便是娘有爱一样是娘。她努力让小狼恢复狼性,渴望让小狼过上真正的狼的生活,她是一位伟大的美丽女性。

读了挺多关于狼的故事,我一直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人想办法达到目的是聪明机智;而食肉动物为了温饱问题想办法得到食物就成了狡猾。狼不管是五感还是应变、反应能力甚至运动能力都比人强得多,为什么狼不是人类的老师而是坏蛋?告诉我,腐朽偏激的古文化到底误解了多少伟大的动物?

放回草原的格林,不知道会不会在遇到捕狼架··他的未来,我还是很担忧。

重返狼群读后感3

“你重返狼群的那一刻,我们都赢了。”

我成为了“我”,合上书页,不禁感慨万分。《重返狼群》这本书是真人真狼真事,它的情节令多少人的情绪跟着变化,内心思绪万千。书扉照片上的作者李微漪,一袭白色的长裙,靓丽的外表,优雅的身姿,腼腆的微笑,很难将她与“中国第一狼女”结合起来。几年以前,就是这位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的时候,救下了一只濒死的小狼,并给他取名为“格林”,把他带回城里悉心抚养。但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城市,终究不是野生草原狼的美丽家园,于是,李微漪历经二百天,九死一生,送格林重返狼群。

狼,在我心中曾是恶、凶狠和危险等的代名词,这些刻板印象让我一开始对这系列书提不起兴趣。读完两部《重返狼群》以及衍生作品后,我不禁为之震撼。狼的感情与人一样纯粹,甚至更甚于人。书中有这样一段:“……又饥又寒的时候,我和格林找不到任何吃的东西,但我心中却没有绝望,我知道格林还在我身边陪着我,它已经长大了,一定会帮助妈妈的……果然,格林把它埋在雪堆里的半截野兔留给了我……”据说,重返狼群后的格林,因为受到猎人无情的追捕,已经不敢再靠近微漪,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地为微漪送 ……此处隐藏10556个字……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应该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直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直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直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远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啊,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重返狼群读后感14

几次看到九岁的女儿捧着《重返狼群》看得津津有味,心中不禁疑惑:书中到底写了什么竟让她如此沉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利用假期时间阅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我的心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重返狼群读后感15

书架上静静地矗立着一本书——《重返狼群》,许久未看,已经落上了薄薄的一层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看时,为了人狼分别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哗啦的我,禁不住记忆的召唤再次翻开书,寻找记忆中渐渐遗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成都姑娘,也就是作者李薇漪在草原遇到了一只还没睁开眼却已父母惨死、兄妹尽失的小狼。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带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长大,直到它可以独当一面这才陪小狼重返若盖尔草原寻找狼群,最终以小狼的回归落幕。

说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恋一本书,说它凄凉,可偏偏妙趣横生;说它冰冷,可偏偏铁骨柔情;说它惨烈,可又偏偏绝处逢生。饶是这般,却依旧不变桀骜,不失本心,引人迷醉。

很多人都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许吧,当初那样弱小的一个生命,还未睁开眼就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可饶是如此,却仍没有人给它时间,哪怕寸缕的悲伤也不肯留给它,就又把它丢到了另一个万丈深渊,直到她们的相遇。那裂缝中的阳光终是会铭刻一生吧。说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没有草原,没有伙伴,甚至没有来自大自然的磨砺,却要在这金铁之地步步维艰。幸之,它还有它的狼妈,那个亦师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

终是回了草原,到来的不是血浓于水,不是回归乐土,而是生存的碾压,生死一线间。了然,没有陷入绝境,怎会不择手段;没有经历背叛,怎会冷血无情;没有绝处逢生,怎会凶厉狠辣。贪婪、残忍、狡诈,那又如何,它只知道弱者终是要被淘汰的。不论你多么大爱无疆,死了就是死了,没人会管你是不是一心向善,那只是弱者的借口。在狂风黄沙的摧残下,它终于不再稚嫩,不再天真,不再弱小,可以让处处保护它的妈妈微笑地在它身后。

它做到了不是吗?它做得那么好,好得让人心疼。它回归了狼群,凭着自己厮杀于天地间,终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为何月下的孤影还是那般清冷?它该骄傲的!不必哀伤历往,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独立自强的狼性!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有多情。狼的爱不轻易付出,一但付出必是掏心掏肺的。有时她或许也会莞尔,如今的它已经回归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族群,有了自己的同伴。但是为什么仍然忘不掉雪地里面,它一步一回头的身影?

也许你会不屑于这个故事,但我却要感谢它,感谢它告诉了我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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